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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宛生:我简单地把情况介绍一下。刚才温主任已经详细的把中国履约过程和重要意义已经做了介绍,我简单的把《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意义和重要内容跟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这个条例是4月8号国务院******总理签署573号国务院令发布实施的,在6月1号正式实施。在这个期间,也是为了更好的做好宣传工作。今天我们召集这么多新闻界的朋友对履约的进展,以及条例的情况进行介绍,进行研讨非常有意义。我也非常高兴能为大家进行一些介绍。
我想分三个方面介绍,一个是制定条例的背景和意义;第二是条例的背景和内容;第三是贯彻实施提几点建议。
第一,制定条例的背景和意义。前面温主任为履约的过程和消耗臭氧层物质有哪些,还有人类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咱们的履约的重要意义也做了介绍,所以我在这里不做过多的赘述,我想重点讲一下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一个方面我感觉到它是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因为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里面,多边基金提供了资金和技术支持,我们的工作进展是非常顺利的。但是要想巩固和稳步地推进咱们下一步的淘汰目标,压力还是非常大的。在这个情况下需要进一步总结管理经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生产、销售、使用技术,把淘汰工作纳入到法制轨道,更好的履行咱们的国际义务,树立咱们负责任大国形象。首先制定这个条例也是为了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
第二,制定这个条例也是进一步加速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发达国家已经淘汰了臭氧层物质,之后纷纷禁止进口含臭氧层物质的产品。在这个情况下我们的产品要想抢占国际市场,也需要产品的更既换代。在这个淘汰的过程中,咱们有很多产业进行了替代,这个调整也确实大大的增加了咱们产品的竞争力。为了进一步提升这个情况,需要通过法律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
第三,制定这个条例,也是为了进一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环境的需要。因为在制定条例过程中我们也反复和环保部包括有关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对咱们经济各方面,比如说在温室气体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方面有哪些正面的效应进行核算。经过家电协会统计,他说在替代改造之前,我们的氟利昂制冷剂它的能耗是四级到五级,节能了30%,效果还是很大。同时大部分是温室气体,虽然《京都议定书》里规定的温室气体不在这里面,但是它与臭氧层物质的保护,因为大部分是温室气体,而且这个效益很高。通过这个淘汰能够进一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可以说也体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块的决心。
第四个方面,我感觉出这个条例也是为了依法行政的需要。目前这个条例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推进,首先要依法行政,首先要有法可依,对这个条例对这个部门具体的管理职责,对他进行发证许可的过程中程序期限都进行了严格要求。不光是规范企业,更是对主管部门的规范,这个条例的规范对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条例起到一个前提和基础。
这是出台这个条例的意义。
第二,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共6章41条,可以说在脉络上比较清晰。首先根据咱们的淘汰目标和任务,中国每年可以生产,使用,进出口多少总量要核定出来,然后通过国家的进一步的程序通过配额许可的方式,把总量落实到每个行业和企业,最后根据这个情况进行监督和打击违法行为。这个条例整个脉络来说比较清晰。重要是规范了五个方面内容,一个是条例的使用范围和臭氧层物质的定义。
对臭氧层起破坏作用的物质要列入清单,这个清单是国务院环保部门制定的。目前这个清单,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发布了一个清单,主要是六大类物质。
这个条例主要规范了臭氧层物质管理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进出口,这个的过程适应本条例,这是红本的第三条,要管哪些东西,这个条例首先是管什么,明确回答了。
再一个是明确了国家管理臭氧层的目标和任务,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要求,条例明确了我们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目标和任务给予了明确,同时规定国家逐步消减,最终淘汰制冷,发泡剂,杀虫剂,等用途的臭氧层物质,并规定环保部门根据会同有关部门中国逐步淘汰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以后实施。这个条例是在红本的第五条,把1991年出台的第一个方案和1999年的方案给肯定下来,有了法律的依据,这是第二个大的方案。
第三个是建立了破坏臭氧层物质总量控制制度,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明确规定,缔约方有淘汰的时间表,咱们国家详细介绍各种物质有不同的淘汰的时间要求。根据这个要求,我们就需要进一步明确咱们每年,你逐渐消减的,你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到底有多少量,要有国家允许,国际公约允许,把这个量定下来。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方案和咱们的淘汰进展的情况,向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咱们国家年度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的配额总量。每年的总量,国际社会也是要核查的。
第四,就是建立了消耗臭氧层物质配额管理制度。因为国家制定了年度的生产进出口总量之后,需要把这个配额许可的方式把这个东西分解到具体的企业行业,所以这是咱们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为此条例规定了配额 许可的制度,一是规定生产使用单位必须按照条例规定,向国家部门申请,这里当然有一些维修行业,少量使用的,一些检验检疫需要少量使用等一些方面可以许可之外,其他方面必须领证。把进行许可的条件,期限各方面进行要求。禁止无许可证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
也必须按照条例规定向办公室办理使用配额许可证,同时也明确了进出许可单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批准条件的程序和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两个方面就是通过咱们的条例红本的第10条,第11条,12条,15条到16条等进行落实。
第五个方面,为了有效打击违法生产使用进出口消耗消耗臭氧层物质产品行为。一个是强化执法手段,在条例的26条明确规定,监督检察机关进行检查时有权调查取证,提供资料并作出说明。可以扣押,查封。这是执法部门前所未有的一些措施。第二个就是明确了法律责任,这个条例不但是规范了行政主管部门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同时也规范了生产使用消费者和被管理者的重要责任。这里有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生产许可证等严格的法律责任,为下一步打击“三非”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总体上就是这五个大块,规定了管什么,怎么管,以及如何罚,这几个方面进行管制起来。
我介绍第三个方面就是几点建议。一个是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破坏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进入了依法阶段,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和宣传。借此机会我也想请新闻界的朋友积极的参与到条例的宣传工作来。
第二个是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条例的贯彻事实还有一些具体工作。比如说国家清单,下一步是不是还有新的规定?销售单位备案管理要求,消耗臭氧层物质无害化处置的管理要求,还有资料数据保送要求等,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和完善。
第三是加强合作,严格执法。这涉及到众多部门的工作,所以环保部门加强相关部门的够合作,加强与地方环保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贸易和使用,把这个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条例的出台是我国二十年来打击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经验的集中总结,同时也为我国下一步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制基础。 厦门环境检测 厦门空气检测 |